
餐廳裏的長更、貨倉裏的週末加班、「大家都會留低開OT」的寫字樓工作——大多倫多地區不少打工仔每星期工作遠超正常時數,卻從未收過一分超時工資。有人被告知因為自己是月薪制,所以「不適用」;亦有人被告知公司政策不設超時補薪。這些說法往往根本站不住腳。安省《2000年僱傭標準法》(ESA)訂明了最低超時工資標準,僱主不能以合約豁除。
對大部分僱員而言,一個工作週內工作超過44小時即開始計算超時。超過44小時的每一小時,都必須按正常工資的1.5倍支付。如果你的時薪通常是25.00元,每小時超時工資最少為37.50元。
ESA下的超時是按星期計算,而不是按日計算。單獨一日工作12小時本身並不會產生超時工資——除非你的僱傭合約或集體協議提供了更優厚的按日計算規則。
收取固定薪金並不會取消你獲得超時工資的權利。根據安省政府的ESA指南,固定薪金涵蓋每星期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;超出部分必須以你的正常工資率為基礎,按超時工資標準支付。按佣金或件數計酬的人,一般亦同樣適用。
職銜亦不能決定一切。僱主把某人稱為「經理」,並不代表他就沒有超時工資——關鍵在於他實際做的是甚麼工作。
僱主與僱員可以協定以連續兩至四星期為周期平均計算工時,只有在平均每星期工時超過44小時時才需支付超時工資。這必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達成協議——僱主不能單方面強加。對於沒有工會的僱員,協議必須設有屆滿日期,而且自生效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;除非雙方同意,任何一方都不能提早取消。
你亦可以與僱主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協定,以有薪假期代替超時工資。比例很重要:每超時工作一小時,你必須獲得一個半小時的有薪假期。該假期必須在產生超時的那一星期後三個月內放完——如果你以書面方式同意,可延長至12個月內。如果在你放完補假之前工作已經結束,僱主必須把它當作超時工資支付給你。
部分僱員不享有ESA訂明的超時工資,包括:
有些行業亦有特別規定,包括較高的超時起計時數。如果你從事混合性質的工作,亦可能仍然享有超時工資:只要你最少一半的工時屬於適用超時規定的工作,你就有權獲得超時工資。豁免條款的適用十分嚴格,而僱主有時會在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聲稱豁免。
如果僱主欠你超時工資,你可以向安省勞工、移民、培訓及技能發展廳在網上提交僱傭標準申索(claim)——起步階段無需律師,亦無需繳付法庭費用。有兩點非常重要:
請保留自己的紀錄:日期、上下班時間、糧單、更表,以及要求你留低加班的短訊和電郵。這些往往是證明工作時數的最佳證據。另外請記住,ESA保障你不會因查詢或主張自身權利而遭到報復。
未付的超時工資會迅速累積。在 WP Legal Professional,我們協助大多倫多地區的僱員了解並執行其在《僱傭標準法》下的權利,並以英語、粵語、普通話和韓語提供服務。了解更多關於我們的僱傭標準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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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僅為一般性資訊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每宗個案均取決於其具體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