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警察在街上拦下您、上门敲门,或请您“到警局来把事情说清楚”。对许多新移民、留学生和打工族来说,第一反应往往是积极配合、把一切都解释清楚——尤其是英语不是母语、又担心显得不礼貌的时候。保持礼貌永远是正确的。但在那一刻,您最重要的权利来自《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》(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)。在谈及事发经过之前,您应先了解这些权利。
宪章第10条规定,每个人在被逮捕或拘留时均有权:
即使您没有被正式逮捕,也可能处于“被拘留”状态。如果警察把您留住、您感觉不能自由离开,请直接问:“我是被拘留了吗?我可以走了吗?”答案决定了哪些权利适用。
根据联邦司法部的宪章指引,第10(b)条对警察施加了实实在在的义务:
在路边交通拦截时,这些规则有所调整。例如,在调查酒后或药后驾驶时,警察可以在告知律师权之前先问某些问题并进行路边测试。请尽早、清楚地说:“我想和律师谈。”
宪章第7条保障每个人的生命、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权利,以及除依照基本正义原则外不被剥夺这些权利。法院认定,这包括审判前的沉默权——被拘留者必须能够自由选择是否向当局陈述。
实际上,选择沉默意味着说出类似这样的话:“我不想作任何陈述。我想和律师谈。”然后不再谈论事件本身。说一次不一定就能结束对话,很多人只是因为沉默令人尴尬而开口。请坚持您的选择——沉默是您的权利,不代表有罪。
第8条保障每个人免受不合理搜查或扣押的权利。如果警察请求您同意搜查您的手机、包、汽车或住所,您可以礼貌地表示您不同意。即使您认为搜查不合法,也切勿以肢体反抗。搜查是否合理应由法院日后判断;在某些情况下,以侵犯宪章权利的方式取得的证据,可根据第24(2)条在审判中被排除。
第14条规定,不理解或不会说诉讼程序所用语言的当事人或证人,有权获得传译员的协助。即使在警方阶段,联邦司法部也指出:如被拘留者英语或法语不佳,警察必须确保对方真正理解律师权的告知,而不能只是“机械式宣读”。如果您没有完全听懂,请明确说出来,并要求传译员或会说您母语的律师。
大多数向警察陈述的人都以为自己在澄清误会。但现实是:
应该做:
不应该做:
本文仅为一般性资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每宗案件均取决于其具体事实。
如果您曾被问话、拘留或起诉,接下来的每一步都至关重要。WP Legal Professional 的持牌律师助理(paralegal)在大多伦多地区各法院为简易程序罪行辩护,并可审视您的宪章权利是否受到尊重,提供英语、粤语、普通话和韩语服务。了解我们的刑事指控辩护服务。
立即行动。联系我们,预约保密咨询。